“我是驿城区新华街道风光社区的居民。近段时间,社区一直在登记独生子女父母的信息,说是将来政府会发放一定的补助。我想知道,这些补助什么时候发,发多少。”昨日,市民赵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周边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都在打听这件事,想了解具体的信息。
昨日上午,针对赵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科长李新生。
李新生说,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李新生说,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三无”老人供养等惠民政策时,奖励扶助金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据李新生介绍,目前,我市正在对已登记的独生子女父母进行信息采集,确认合格后,将以个人为单位,每年统一发放一次奖励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