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两年 陪审员“存在感”越来越强

编辑:张萌 时间:5/26/2017 8:32:33 AM 浏览:1242

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两年 陪审员“存在感”越来越强

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上对证据提出疑问 西峡县法院供图

  本期栏目主持人

  河南商报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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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在进行两年后,获准延长一年。全国50家试点法院中,我省占5家,分别是安阳中院、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兰考县法院、西峡县法院和安阳市龙安区法院。

  试点两年,我省试点法院都进行了哪些尝试?又取得了什么成效?河南商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法官、人民陪审员等,听听他们怎么说。

  【案例】

  案件审理打破僵局

  陪审员起了大作用

  案件一发生在安阳内黄县。被告人李某因对被害人来某行为不满,从家中拿出一把铁锨击打被害人头部,致来某身亡。李某系间接性精神病患者,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安阳中级法院采取“3+4”大陪审模式,从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内黄县辖区范围内随机抽取4名人民陪审员与3名法官组成7人合议庭。法庭调查时,李某长时间低头不语,庭审一度陷入僵局。陪审员何振江用当地方言与之沟通,渐渐地,李某的不安心理被消除,最终将作案过程及当时的犯罪动机一一阐明。

  案件二中原告和被告本是亲叔侄关系,两家积怨已久。去年12月,喝了酒的被告见到侄子,将原告按倒在地进行厮打。今年3月底,原告将叔叔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6万余元。案件承办人王丰敏从“家事邻里纠纷”专业人民陪审员库中抽选了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在举证质证环节,原告拿出了二十多张票据证明自己医疗花费八千多元。人民陪审员沈绪生便拿着票据一张一张和原告核对,原告最终证实只有四张票据与打架相关。

  双方都表示不调解,两名人民陪审员一直做原告的工作,劝诫原告要尊重法律,更要珍惜亲情。最终,原告同意将赔偿金额降至1500元,案件得以调解。

  【特点】

  不重学历重阅历 这些陪审员不简单

  西峡县法院在偏远山区乡镇根据基层党组织推荐,吸收10名高中以下学历、德高望重的人担任人民陪审员。

  该院政治处主任李金伟介绍,该院还把人民陪审员中长期从事基层民调工作的村组干部、社区工作者等集中起来,建立40余人的“家事邻里纠纷”案件专业人民陪审员库,让他们参与相关案件陪审。

  提前阅卷 鼓励陪审员积极发问

  中原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张慧娟介绍,法庭在开庭三日前,召开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庭前会议。由主审法官简要介绍案情,对案件涉及的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进行释明,再由人民陪审员阅卷。法官在庭审中鼓励陪审员积极发问。比如一起贩毒案件中,针对第二被告人“零口供”等情况,几名陪审员以通俗的语言依法依情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内心深受触动,最终如实坦白。

  陪审员认定事实 法官负责量刑和赔偿

  兰考县法院对于特别重大疑难的案件,可以由3名法官和4名以上双数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负责裁判案件的事实问题,即侵权、罪名是否成立等;法官负责裁决案件的法律问题,即量刑与赔偿等。

  比如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6名人民陪审员一致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应定为故意杀人罪,与主审法官意见有分歧。审判长将此案提交院审委会讨论,审委会尊重并同意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改变了案件定性。此案上诉后,维持原判。

  【成效】

  陪审员“有话说”“敢于说”

  中原区法院党组成员崔霞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法官普遍感受到,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提高了透明度。崔霞说,陪审员人数的绝对优势增强了陪审员的心理优势,陪审员在参审中的“存在感”不断增强,明显感到“有话说”、“敢于说”、“经常说”,参审信心和积极性有较大提升。

  在中原区法院,适用大合议庭陪审制审理的案件中,庭前准备阶段,陪审员被安排阅卷的比例上升至97.2%;庭审阶段陪审员向当事人发问的比例上升至83.1%;合议阶段,陪审员独立发表意见的比例升至85.6%。

  兰考县法院也做了一项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实行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模式共计审理案件86起,其中民事17起、刑事34起、行政35起,调解结案率相比无陪审员参审的案件高7.9%,服判息诉率同比高4.7%,上诉发回重审、改判的比率低了2.4%,信访量还下降了37.4%。

  【压力】

  参审积极性不高 专业性有欠缺

  4月27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两年期满在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相关决定,明确试点工作期延长至2018年5月。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相关会议上表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虽然获准延长一年时间,但改革试点工作仍然任务繁重、时间紧迫。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也称,改革试点中的有些问题还没有充分体现,特别是事实审与法律审的区分,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具体操作仍未形成统一意见,还需一段时间进一步研究总结。“少数随机抽选的候选人参审积极性不高,积极要求担任陪审员的群众无法抽选成功;难以随机抽选到具有医疗、建筑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沈德咏表示,全面实行随机抽选的难度较大且不尽合理。

  另外,刑诉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合议庭应当为3人。但试点方案规定,50家试点法院可以突破这一规定,探索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的机制。对此沈德咏指出,试点法院审理了一批涉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体性案件,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但对大合议庭陪审案件的适用范围、庭审程序、评议规则等,尚未形成较统一的规范。

  (线索提供:王新 王晶雅 贾红波 孙岩魁)

  【声音】

  沈绪生:我在村里当村支书有10年了。2015年,我当上了西峡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在“家事邻里纠纷”专业人民陪审员库里。两年来参与的案件基本发生在农村。审案件要讲究“天理国法人情”,比起法官,我更熟悉农村方方面面的事情和细节。陪审了10来个案件,我的感受是人民陪审员说的话管用,法庭上不是坐在那儿不说话、不办事,自认为还是在庭审中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李习强:我是西峡县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参与陪审的案件以刑事为主。案件开庭前,法庭会组织我们提前阅卷,对案件案情以及焦点问题有较为清楚的了解。法庭上,在恰当的时机,我们也都是围绕自己事先准备的问题进行发问。我的切身体会是,被告人看到人民陪审员,会觉得自己面对的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