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废品收购站点管理,改善废品收购站点行业卫生状况,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我县成立了由副县长江海松任组长,工商质监局长刘戈担任副组长,由县工商质监局、环保局、规划办、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为成员的清理转移废品收购站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据了解,此项攻坚行动由县工商质监局牵头组织, 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对环境影响较大、布局不合理的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品收购站(点),包括从事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玻璃制品、废旧纺织制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以及危险废物等废品收购、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集中清理、转移、整治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城区内废品收购站点违章搭建、污染物乱排放、废品乱倒、二次污染等脏乱差现象。彻底取缔违建、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对符合经营收购站点全部搬迁到县城规划区外两公里,以促进废品回收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保留的废品收购站点除具备有工商营业执照,占地面积符合要求,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市容市貌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外,还需达到以下标准。
(一)围墙必须是3.5米以上高度的彩钢板或砖混结构。
(二)生活区、仓储区环境清洁、定期消杀,卫生达标;大门不能通透,牌匾规范、门面整洁,院内场地平整。
(三)生活性废旧物资必须分类存放,封闭仓储;生产性废旧物资必须分类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墙。
(四)建立收购生产性废旧物资台账,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安全防火制度、收购登记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
据清理转移废品收购站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介绍,这次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分别是摸底规划阶段(2017年6月12日前),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16日-7月31日) ,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8月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