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元被当场宣判判处死刑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首次亲自审案
8岁孩子被养父捂死
省高院院长首次坐堂审案
昨日,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开河南司法先河:以国家二级大法官的身份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
这是这起故意杀人案的二审开庭:一个男人杀掉他的妻子和年仅8岁的继女。一审中,他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作为国家二级大法官的张立勇,为啥会选择审理这起案件?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李钟鸣/文
郑州晚报记者 周甬/图
线索提供 乔良
案情
夫妻吵架
他杀死妻子和养女
作为省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立勇要审一起啥样的案件,不少人很好奇。事实上,这是一起因家庭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案。
今年30岁的李三元和死者任小红是半路夫妻,在经开区以卖烤羊肉串为生。
2014年7月12日早8时许,李三元正把冰柜里的羊肉拿出来切,“当时小红让我出去买早餐,我说等孩子醒了咱们一道去外面吃饭,她就开始骂我”。
争吵中,两岁的儿子小飞(化名)和养女扬扬都醒了,任小红让两孩子先下楼等她去吃饭。
随后,两人又开始口角争执,正在切肉的李三元便把尖刀捅进了任小红的肚子。李三元说,为了阻止任小红喊救命,他就用尖刀往任小红的胸部附近扎,直到任小红死亡。
屋外的女儿扬扬听到妈妈的呼救,赶紧叫来了楼上的姑姑和大姨,可李三元就是不开门,并喊话,“没事了,我们吵完了,我换件衣服就下去吃饭”。
任小红的姐姐走了,但女儿扬扬仍旧哭喊着让爸爸开门,最后,禁不住扬扬撕心裂肺的哭喊,李三元只好将她放进来,打开卫生间门一条小缝给她看,“妈妈就在里面”。
看见妈妈满身是血的惨状,扬扬躺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我急了,抱住她用手捂她的嘴,可她一直在挣扎,我就顺手拿起一个毛巾捂住她的嘴。”李三元说,也不知过了多久,扬扬不动了。
庭审
高院院长首次坐堂审案
2014年4月,南方周末曾经做过一次统计,截至2014年,中国产生了3位首席大法官和110多位大法官,但大法官亲自审理案件的公开报道,却非常少。
以河南为例,省高院院长亲自审案,这还是第一次。放眼全国,在此之前,公开报道的只有2014年12月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
为何选择亲自审案?法院院长亲自带头回归审判席,实现从只听取汇报、“批案”到“审案”的角色转换,真正做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此前,张立勇表示,他带头审案主要是为其他院长和庭长带个头,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也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此案涉及少年儿童权益
“近年来法院一向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开展送法进校园、一校一法官等系列活动。并且六一节到了,这起案件又涉及一名8岁的女童,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在开庭前的头一天,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徐哲透露,张立勇院长担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主任,对涉及少年儿童权益的案件更为关注,最终选定审理这起案件。
昨日上午9点,张立勇身着法袍端坐在主审法官席上。记者看到,庭审现场格局变化很大,被告人和辩护人座位紧挨着,被告人不再像过去一样正对着审判席,同时,专家、鉴定人,以及破案民警也都出庭了,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
“这次庭审将被告人席位设置于紧邻辩护人席的左下方。体现控辩双方法庭地位的平等,有利于被告人与辩护律师有效沟通,对被告的人权也给予了充分的尊重。”该案合议庭成员省高院副院长袁永新介绍说。
判决
当庭宣判,维持死刑
省高院认为,上诉人李三元仅因家庭琐事,即连杀两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作案时,李三元无视法律、漠视生命,在持刀刺中任小红腹部后,为阻止任小红呼救又反锁房门,再次连续刺扎任小红;后唯恐罪行暴露,又将年仅8岁的无辜幼女扬扬杀死灭口,足见其杀人手段残忍;其又系累犯,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极大,且无悔罪表现。
李三元归案后虽然交代了自己的作案过程,但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被害人亲属对其不予谅解并拒绝接受民事赔偿,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花絮
“大法官”有多拼?4个多小时连厕所也没上
庭审从上午8点40分开始,因多名证人出庭作证,控辩双方以及上诉人充分发言,一直持续到中午1点。
作为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审判席上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能随便离席,否则庭审就会中断。4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已经60岁的审判长张立勇连厕所也没上。
据了解,开一整天、大半天的案件非常多,为此,不少法官都练就了一项本领:开庭前头天晚上就不敢吃稀饭了,第二天早上不敢喝水,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庭审的严肃性和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