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镇卫生院 医疗垃圾乱丢乱弃令人忧

编辑:张萌 时间:3/23/2018 10:37:23 AM 浏览: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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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遂平县玉山镇玉山卫生院门前垃圾遍地,生活垃圾占满路边水坑长达几十米,污染及其严重,水坑中的水已经成为黑色。在医院后方新建医务楼前,地上垃圾成堆。其中存在输液针头、针管、注射器和大量生活垃圾。

       作为县镇卫生院的卫生处理更为不堪的一幕,也是惊呆众人。在医院车棚外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居然会翻墙堆积,而且快与医院院墙比高。院墙外垃圾堆中,也存在使用过的输水针头和针管。

       以上这些还不足以震惊大家,那么就继续向下看。位于门诊楼西侧是卫生间和生活垃圾池,垃圾池内早已满载外溢。地上的针头、针管显露了一些事实。那就是该医院的医疗垃圾未分类、分拣、未安全处理医疗垃圾。

       以上所诉都是事实,大家都能看到。大家能看到却想不到的是:因医疗废弃物存在一定的污染和疾病传播的危害,更有可能会危害到更多人生命安全。输液针头是尖锐的金属,可以轻易的刺穿衣物伤害他人。将病毒、病菌直接带入他人体内,进行血液传播。因输液针头与病人的血液接触,在接触中携带疾病,根据空气具有传播的性质,也会把疾病携带到空气中给他人的生命安全照成严重危害。

       作为一家县镇级别的卫生院,首先要做的就是卫生、安全、医疗器械和医疗垃圾管理。设立医疗垃圾管理储存、登记、备案移交。再有病人排泄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排排入外侧水坑中。更是存在严重污染和病毒传播的危害,经过长期的发酵、容易散发进入空气进行传播,使他人感染疾病和病毒。

       根据医疗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医 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 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 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六)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医疗垃圾废物具有诸多危害性,如处置不当将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的传播,玉山镇卫生院医疗垃圾处理问题令人担忧。是管理的混乱,还是监管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