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河南森林、林木(花卉)公园将达120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将达50个

编辑:李慧勤 时间:6/27/2018 9:34:09 AM 浏览:1361

           6月25日,《河南省生态扶贫工作要点(2018—2020年)》发布。工作要点提出,要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建设扶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森林资源利用扶贫等工程,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切实做好河南生态扶贫工作。

  实施退耕还林建设扶贫工程。2017—2020年全省争取实施退耕还林15万亩左右。退耕还林任务向特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县倾斜,优先安排符合退耕政策贫困村的贫困农户。力争2020年底前,符合现行退耕还林政策且有退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实施范围。

  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工程。认真落实我省1931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480万亩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整增加面积时,优先把符合区划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的公益林列入补偿范围,增加贫困户收入。

  实施森林资源利用扶贫工程。2018—2020年林下经济建设利用林地面积1380万亩,其中林下种植230万亩、林下养殖180万亩、林下产品采集加工120万亩、森林景观利用850万亩;产品附加值突破60亿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1万户实现增收。加快森林旅游业与康养服务业发展,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开展森林康养示范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省森林、林木(花卉)公园达120 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达50 个、森林康养基地达60个,森林旅游业与康养服务业力争实现产值250亿元,助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以下来看全文。

  河南省生态扶贫工作要点

  (2018—2020年)

  为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切实做好我省生态扶贫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生态扶贫工作方案》(发改农经〔2018〕1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多渠道助力贫困人口脱贫

  1、积极推广扶贫攻坚林业生态建设专业合作社、村民自建等模式,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支持在贫困县设立生态管护员工作岗位,让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贫困人口参加生态管护工作。

  2、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林产业、特色种养业等生态产业,建立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

  3、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态补偿。

  4、积极探索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参与生态建设、生态修复和发展生态产业扶贫机制,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组建生态建设扶贫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使我省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二、实施退耕还林建设扶贫工程

  5、2017—2020年全省争取实施退耕还林15万亩左右。退耕还林任务向特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县倾斜,优先安排符合退耕政策贫困村的贫困农户。力争2020年底前,符合现行退耕还林政策且有退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实施范围。

  6、支持贫困县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在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中,集中资源调整种植结构,建成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经济林基地,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实现扶贫帮扶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

  三、加快贫困地区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7、对纳入范围内的53个贫困县,优先安排山区生态林、平原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廊道绿化等工程,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等措施,加大森林经营力度,推进退化防护林修复。2017—2020年全省完成森林资源培育500万亩,积极助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财政厅

  四、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

  8、认真落实《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积极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7-2020年实施方案》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对纳入相关规划中水土流失严重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大政策和项目倾斜扶持力度。

  9、通过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2017-2020年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1万亩,促进贫困地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五、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工程

  10、认真落实我省1931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480万亩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整增加面积时,优先把符合区划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的公益林列入补偿范围,增加贫困户收入。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财政厅

  六、实施森林资源利用扶贫工程

  11、2018—2020年林下经济建设利用林地面积1380万亩,其中林下种植230万亩、林下养殖180万亩、林下产品采集加工120万亩、森林景观利用850万亩;产品附加值突破60亿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1万户实现增收。

  12、加快森林旅游业与康养服务业发展,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开展森林康养示范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省森林、林木(花卉)公园达120 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达50 个、森林康养基地达60个,森林旅游业与康养服务业力争实现产值250亿元,助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

  七、创新对贫困地区的支持方式

  13、推进森林资源有序流转,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鼓励地方通过自主探索,采取赎买、置换等方式,将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区范围内禁止商业采伐的非国有商品林调整为公益林,实现社会得绿,贫困人口得利。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将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土地资源、集体所有森林资源,通过多种方式转变为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推动贫困村资产股份化、土地使用权股权化,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

  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林业厅、省农业厅

  八、实施生态护林员精准扶贫工程

  14、按照“应聘尽聘”原则,国家级贫困县应根据实际,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在现有生态护林员1.7964万人基础上,到2020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护林员规模达到2万人以上,带动2万多个贫困户实现脱贫。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九、探索林业碳汇补偿机制

  15、结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森林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开发林业碳汇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通过碳交易抵消机制获取碳减排补偿。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扶贫办

  十、完善生态扶贫载体和平台

  16、始终坚持把项目落实作为推动生态扶贫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在推动项目建设过程中保护生态环境,在项目投产达效后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要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建立生态扶贫专项项目库,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滚动推出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依法规范、合理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盘活存量资产、提升项目包装谋划水平、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同时要高度重视和积极防范扶贫领域融资风险,坚决遏制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水利厅、省农业厅

  十一、加强生态扶贫政策和资金支持

  17、通过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市县财政适度分担、社会资本有序进入等方式确保生态扶贫十大工程顺利实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多方式、多渠道的解决生态扶贫融资问题。

  18、创新政府性资金投入方式,规范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撬动更多资源投向生态扶贫。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的生态扶贫任务,在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惠民项目、涉农资金整合、财政转移支付、资本市场、保险机构、建设用地等方面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水利厅、省农业厅

  十二、强化落实部门和地方责任

  19、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财政厅、农业厅、水利厅、扶贫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和支持,强化沟通协作,统筹推进生态扶贫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省辖市、直管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将生态扶贫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出台年度工作要点,建立专门台账,细化明确各项任务,落实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分年度推进。各部门、各地方要把生态扶贫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形成生态扶贫责任体系。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各省辖市、直管县政府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