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问责力度

编辑: 时间:7/31/2015 1:45:02 AM 浏览:1645

 “首先请工业集聚区党委书记曹鹤亭同志回答。工业集聚区征地拆迁任务比较重,在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如何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10月11日下午,遂平县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议一开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德华就向来参加会议的党组织负责人提问。
今年下半年,遂平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通过听取部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并对其进行质询这个形式,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这次参加述责述廉及接受质询的有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委员,乡镇纪委书记,述责述廉人员所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办)负责人,部分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述责述廉人员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干部职工代表等。
目前,该县已有县工业集聚区、阳丰镇、嵖岈山镇、和兴镇、沈寨镇、石寨铺镇、莲花湖街道办事处等11个乡(镇)区、办事处和财政局、卫生局、畜牧局、水利局、交通局、教体局、民政局、住建局等10个县直单位的党委(党组)“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进行了述责述廉并接受了纪委负责人和纪委委员的质询。
这次党组织负责人接受质询的内容涉及国家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监管、医疗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国家对养殖小区建设补贴资金的使用、农村低保资金发放等热点、敏感问题。
“下一步,我们要通过党组织负责人接受廉政质询和评议,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找准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为遂平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好环境。”遂平县委书记付自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