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一群人因为交通事故的处理问题围堵了县政府的大门。
在这里,咱先不说死者家属围堵县政府对不对,咱只说说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交警的职责。
本来是一起交通事故,而且肇事者已被刑拘,肇事车辆也被扣留。是因为肇事者不打算赔钱了。交警有啥权利让肇事者赔钱啊?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只有权利划分责任,别的什么也做不了。
调解是双方的事,一方不愿意就只能诉至法院。
关于这次事故的基本情况是:九天前逝者去接在外面上学回来的孩子,骑着电动三轮车走到驿城大道与高速引线口,被一轻型货车直接撞上,致骑电动三轮车妇女死亡。
经交警队协商一次性赔偿遇难者家属二十四万,先付三万丧葬费,剩下的今天之前付清,明天遇难者家属准备让逝者入土为安,亲戚朋友已经通知,就在今天中午交警队给死者家属打电话说赔偿到位不了了,让死者家属做好到法院起诉的准备,交警部门已经无能为力。
根据多方了解的情况分析,在这起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交警部门没有任何过错,死者家属打着条幅,而且条幅上公然写上交警的名字,围堵县政府大门,显然已经构成了妨碍公务和侵犯个人名誉。
编者的话:如果全县人民有什么事,就来堵县委县政府的大门,县委县政府还能正常办公吗?如果有事要县委县政府解决,也要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反应。堵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同时也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