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1月12日,遂平县阳丰镇的李德群向本报反映,他的一辆本该是一季度一审的运输车,因故延误了28天未审。近日,李德群去县运管所办理二级维护卡时被告知,因没有按规定时间审理车辆被罚款1000元。李德群认为,遂平县运管所存在乱罚款现象。
回应
1月13日,记者来到遂平县运管所,就此事采访了分管此业务的副所长高运才。高运才告诉记者,李德群反映的情况属实,对他的处罚是根据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令第4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高运才说:“既然有规定,大家就要遵守,对李德群处罚1000元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