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和钟某通过“陌陌”聊天认识了张某,两人都把张某当成自己的男朋友,不料这个男朋友是一个惯偷,连“女朋友”也不放过。近日,遂平县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张某以盗窃罪获刑。
据了解,2014年9月,张某通过“陌陌”认识了在遂平县城某宾馆打工的魏某。 2014年10月30日, 张某来到魏某工作的宾馆,在魏某到楼上洗头时利用抽屉的缝隙,用筷子盗走张某的现金1100余元。
2014年11月9日,张某和另外一个“女朋友”钟某在出租房同居时, 趁钟某到卫生间洗漱时盗走她的手机和200元现金。2014年11月13日中午,张某再次到钟某住处将她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160元现金盗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6666元。依照规定,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市民,不要轻易相信网友,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6666元。依照规定,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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