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责任清单 推进责任落实
遂平县力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今年初以来,遂平县细化以责任制职权清单、主体责任清单、风险防控清单为主的“三个清单”,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地生根,着力构建起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
夯实职责定位。该县依法定程序和审核标准制定《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权清单》,将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职权确定为6大类30个小项,在政府网站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并适时进行调整,推进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职能体系。同时,要求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班子成员依据职权清单和个人职责分工,制订个人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计划,对不按权力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固化权力运行。《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清单的形式细化分解党委班子要落实12大类34小项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落实6大类24小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要落实管辖范围内4大类若干小项“一岗双责”责任,纪委要落实6大类20小项的监督责任。同时,制定出台了《遂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通过责任清单和奖惩办法的推行,在全县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时刻提醒领导干部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坚守纪律“红线”。抓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狠狠打响监督责任的“牛鞭子”。该县依据党委、纪委职权目录,制订《县委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作完成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健全完善了职权行使7项制度、主体责任7项制度、监督责任7项制度等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明确权力、明确责任、明确权限、明确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明确防控措施,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了廉政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