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 郑筱倩)昨天,河南商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2014年最后一天,该厅一连下发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店房金矿选厂及尾矿库、东湾矿区选厂两个技改项目,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情况下,擅自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2014年6月建成,并于同年7月1日至8日进行了生产调试。
因为涉及两个项目选址,省环保厅要求该公司立刻停止两个矿区的生产工作,并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同时,两个项目分别被处罚18万元。
此次被行政处罚的公司有:
安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10万元
濮阳市雨泽牧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10万元
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10万元
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16万元
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8万元
许昌宏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6万元
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