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退出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将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我省还将试点在县城和产业集聚区周边建社区,优惠供给进城农民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八项措施》(以下简称《通知》),涉及进城务工农民的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8个方面20项,其中提出:确保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进城农民得到合理补偿,探索在产业集聚区周边建公租房、社区,租赁、优惠卖给进城农民。 □记者张渝
要点
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将给予经济补助
为解决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通知》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及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等备受关注的事项,规定了时间表。
按计划,今年,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在3年内基本完成。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方面,我省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一户一宅”的原则,尽快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进城农民相关权益。
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我省探索制定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办法,确保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进城农民得到合理补偿。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原则上复垦为耕地,耕地归村集体所有。要点
产业集聚区周边“试水”进城农民公租房
城市屋檐下的农民群体“住”仍是头等难事。对此,《通知》要求,不仅要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列入保障房范围,而且要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另外,我省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产业集聚区周边建设公共租赁房试点,主要提供给进城农民租住。我省要开展试点,在县城和产业集聚区周边建设住宅社区,以优惠价格提供给本县域内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进城农民。要点
统筹到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免费上学
《通知》指出,对符合接收条件但受学位限制未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民办学校,并享受政府规定的免费政策。
具有流入地初中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具有流入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当地参加高考。
同时,省级财政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辖市、县(市、区)给予奖励。
相关内容
推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试点建设
另外,我省将启动和推进郑州、新乡、信阳、济源及兰考等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试点建设,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力争2017年基本建成全省上下联动、交易品种齐全的农村产权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