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每次在地里干活都提心吊胆,那些烟囱、水泥罐万一坍塌了倒在地里毁庄稼事小,要是砸到人就危险了。”近日,遂平县和兴镇李庄村村民对前来查看现场的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
5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李庄村西南耕地有一废旧烟囱,占地约30平方米,高度约25米,底座周长约8米,表面有风化脱落现象,底座破损严重;张店村北耕地有一废弃水泥罐,占地约10平方米,表面已生锈,底部地面被硬化。这些废弃建筑物不仅占用耕地,而且存在随时坍塌的风险。
发现这一线索后,该院立即组织干警对相关情况进行多方调查核实。经了解,该烟囱为20世纪80年代和兴镇张店村旧窑厂所建,废弃水泥罐则是6年前建造的,两处建筑物均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乡镇政府应当对非法占用耕地、影响耕种、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依法处置。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该院于7月8日向和兴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限期拆除废弃烟囱及水泥罐,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恢复耕种。
和兴镇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如何落实检察建议内容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由镇人大主席为组长的处置小组进行调查处置,并指派专人与该院磋商沟通。因考虑正值玉米生长期,为降低拆除烟囱造成的损失,决定秋收后予以拆除。
10月16日,和兴镇政府委托有拆除资质的施工队将废旧烟囱及水泥罐爆破拆除,并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11月8日,该院检察官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村民意见等方式开展“回头看”,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村民高兴地对检察官说:“两个‘大疙瘩’两天就拆除干净了,不耽误翻地种小麦,希望明年有好收成。”
来源:驻马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