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经营企业燃气安全手册
目 录
一、管道燃气部分 - 1 -
(一) 理化特性 - 1 -
(二) 安全使用常识 - 1 -
(三) 日常维护保养 - 6 -
(四) 应急处置措施 - 9 -
二、液化石油气部分 - 12 -
(一) 理化特性 - 12 -
(二) 安全使用常识 - 12 -
(三) 日常维护保养 - 19 -
(四) 应急处置措施 - 21 -
一、管道燃气部分
(一)理化特性
天然气: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通常情况下, 甲烷体积 占比在 85%以上),常温常压下呈气态,比空气轻(比重约 0.65), 无色、无味、无毒。天然气具有易燃(着火温度 540℃左右)、易爆(爆炸极限为 5%~15%)的特性,每立方米热值约8000至9000千卡。
人工煤气:人工煤气的主要成分为烷烃、烯烃、芳烃、一 氧化碳和氢等可燃气体,并含有少量的二氧化碳和氮气等不可 燃气体, 出现泄漏时,会导致人体中毒。 以焦炉煤气为例,常 温常压下呈气态,比空气轻(比重约 0.43-0.52),具有易燃(着 火温度 600℃-650℃) 、易爆(爆炸极限为 5%~35%)的特性, 每立方米的热值约为 4300 千卡。
(二)安全使用常识
1.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燃气的安全和使用,定期对用气场所安全巡视。
2.应购买具有生产企业和地址、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的 燃气具,且应有熄火保护装置(应购买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这样质量能有保证,不要自行制作或者购买无质量保证的产品)。
3.燃气具使用场所应通风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便于维护操作,燃烧时所产生的烟气应有效排放至室外。严禁在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住人。醒目位置应张贴燃气安全警示标志及燃气经营企业应急抢修电话。
4.燃气表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不能有阻挡、堆物等情况。燃气管道不能缠绕电线,用于接地使用和悬挂重物。
5.室内燃气设施的安装应由专业单位、专业人员进行。管道宜明设,尽量不要进行包封,一旦发生泄漏,不易发现且难以处置,易引起火灾或爆炸。
6.燃气具前应单独设置阀门,并有明显的启闭标记。
7.燃气具连接软管可选用不锈钢波纹软管、金属包覆软管、 橡胶复合软管,软管上应标有产品名称、执行标准、有效使用 期等基础信息,软管应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软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中间不得有接头、三通,软管不得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
8.开启燃气总阀前,应确认所有燃气具控制开关都处于关闭状态。
9.使用燃气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10.严禁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
11.用气场所须安装符合要求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探测器应 设置在顶棚或距顶棚小于 0.3 米的墙上。
12.每天营业前,要进行安全检查。营业结束后,要关闭所有燃气设备阀门和燃气器具开关。
(三) 日常维护保养
1.应加强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使用燃气的培训。
2.应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抢修, 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应定期对燃气表、燃气具及燃气管道、连接软管等进行 检查,可用发泡剂(如肥皂水)、检漏仪等方法查漏,严禁使用明火查漏。
4.用户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管道、阀门等燃气设 施时,应当委托燃气经营企业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用 户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计量装置的,应当向负责供气 的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5.应及时清理管道周围的油污、积水,避免引发管道及燃 气具的锈蚀。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燃气泄漏时
(1)立即关闭燃气总阀,疏散人员,打开门窗通风,严禁 开关所有电气设施,严禁烟火。
(2)在室外安全处拨打燃气经营企业报修电话。 2.发生燃气火灾、爆炸等事故时
(1)立即疏散现场人员。
(2)在室外安全处拨打 119, 同时拨打燃气经营企业报修电话。
3.发现燃气供应中断时应及时关闭燃气总阀及所有设备阀门,并拨打燃气经营企业报修电话进行确认。
4.中毒、窒息
当人员有头晕、恶心、无力等症状时,立即转移到室外呼 吸新鲜空气。及时拨打 120 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5.烧伤
衣服着火时,应立即将着火衣服脱去,或立即卧倒,在地 上慢慢打滚,或用水、棉大衣等灭火。切勿直立奔跑、呼喊以免助长燃烧引起呼吸道烧伤,也不要用双手扑火。人员烧伤时应迅速离开现场,紧急处置后立刻送到医院治疗。
二、液化石油气部分
(一)理化特性
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丁烷(总体积占比不小于95%), 常温常压下在气瓶里呈液态,比空气重(比重约 1.5-2),无色、易挥发。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着火温度450℃左右)、易爆(爆 炸极限 1.5%~9.5%)特性,每立方米液化石油气热值约 22000至 29000 千卡。
(二)安全使用常识
1. 燃气具使用场所应通风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燃烧 时烟气应有效排放至室外。醒目位置应张贴燃气安全警示标志 及燃气经营企业应急抢修电话。
2.液化气气瓶主要包括 50kg、15kg、5kg 等几种规格,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选用瓶装液化气时不要使用超出检验年限、淘汰报废、违规翻新或来路不明的液化气气瓶。
3.气瓶不得放置在卧室、起居室、卫生间、地下室、半地下室、密闭、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综合体厨房等场所内。
4.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
5.燃气具连接软管可选用不锈钢波纹软管、金属包覆软管、橡胶复合软管,应标有产品名称、执行标准、有效使用期等基础信息,软管应有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软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 中间不得有接头、三通,不得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
6.气瓶与灶具应保持 0.5 米以上的间距。
7.存瓶总重量超过 100kg 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 间严禁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类杂物,气瓶间内的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应按标准配备干粉灭火器。
8.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建筑贴邻。
9.瓶组间高度应大于 2.2 米,应地势平坦,内部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张贴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及燃气经营企业应急抢修电话。
10.用气场所及瓶组间内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确保其能正常运行。报警器应设置在距离地面不高于 0.3 米的墙上。
11.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从汽车槽车直接灌装气瓶,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液化气气瓶严禁加热。
13.使用燃气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14.每天营业前,要进行安全检查。营业结束后,应关闭所有气瓶阀门和燃气具开关。
(三) 日常维护保养
1. 应加强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使用燃气的培训。
2.应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抢修,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应定期对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等进行检查,保证各 连接处连接紧固,无缺陷。可使用发泡剂(肥皂水、洗洁精水 等)的方法对所有连接处进行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查漏。
4.严禁私自拆装气瓶阀门。
5.应使用在检验有效期内的气瓶,可通过查验瓶身检验标志判断。气瓶使用年限规定8年, 出厂8年后经安全评定合格 后最长可再使用 4 年。
(四)应急处置措施
1.液化气泄漏
(1)立即关闭气瓶阀门,疏散人员,打开门窗,保持通风。 严禁烟火,严禁开关所有电气设施;
(2)在室外安全处拨打燃气经营企业报修电话。
2.废气中毒、窒息
人员中毒有头晕、恶心、无力等症状时,立即转移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及时拨打120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3.烧伤
衣服着火时,应立即将着火衣服脱去,或立即卧倒,在地上慢慢打滚,或用水、棉大衣等灭火。切勿直立奔跑、呼喊以 免助长燃烧引起呼吸道烧伤,也不要用双手扑火。人员烧伤时 应迅速离开现场,紧急处置后立刻到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