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秉持“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理念,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紧盯采购流程关键环节,聚焦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采购合同签订公告备案时限效率化。要求采购人坚持依法依规高质高效推进项目,通过完善内部流程进一步缩短合同签订期限,尽快完成合同签订,确保采购人在最优时限内将合同上传至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提高公告及备案时限效率。
资金管理模式规范化。对采购合同资金作出规范管理,鼓励采购人拨付预付款,对出具预付款保函或履约信用较好的供应商可适当提高预付比例。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缩短资金支付期限。对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鼓励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事宜。
履约验收公告责任化。明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完成货物、服务和工程交付后即可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验收结果。
价格优惠扣除比例最高化。自2024年5月1日起,对中小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一律按照20%顶格执行。
遂平县财政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全力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换挡提速和优化升级,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聚焦先进地区的创新做法和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持续打造优良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通讯员:刘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