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店里有多少台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证件是否齐全?符合国家标准么?”日前,在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内,遂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场询问道。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源头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遂平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职责,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监管主体责任,不断优化工作措施,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充分保障群众购车用车安全。
在专项整治中,该县纪委监委联合联合市场监管局成立督查组,深入城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紧盯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为重点场所、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为重点产品开展检查,主要核查电动车及其重要零配件信息是否与产品合格证载明信息一致,检查商家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取得3C认证、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严防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为提升市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查组在检查过程中积极向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普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网点正规经营,杜绝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确保在经营过程中不销售任何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蓄电池等,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通过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提醒谈话等方式,会同市场监管局着力查找市场监管领域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提高监管能力,助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销售单位存在非法加装货架和尾箱的行为,督查组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在限期内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单位131家,发现并整改问题17个,提醒告诫、约谈经营单位6家。
“ 下一步,遂平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质量安全隐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遂平县纪委监委 王宝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