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检查旅游景区
淡定点儿,不能“火”
□晚报记者 张 宁
本报讯 “景区入口处未设森林防火固定警示宣传标志,现责令你单位务必在今年11月1日前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受到处罚。”昨日上午,在泌阳盘古山风景区办公室,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行政执法人员对该景区负责人说。近日,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在全市旅游景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
“消除景区火灾隐患”
从本月初起,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执法人员对我市旅游景区防火安全进行初查。初查期间,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对被查景区进行了政策宣传、告知,提出具体要求,并当场发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复查从
“对拒不接受检查和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景区,除行政处罚外,还要在年终考核时对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的护林防火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耿红敏说,“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督促整改,消除景区火灾隐患,使景区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
景区大门口要设警示告知牌
当天上午8时,记者随同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执法人员首先来到铜山湖风景区。在景区大门口,执法人员发现没有“今日森林火险等级”警示告知牌,导游解说词中没有“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和在林区违规用火应负法律责任”的提示。
在盘古山风景区,执法人员发现景区内防火标语不明显,防火设施不健全,就要求该景区按照规定设置固定的森林防火安全警示标志,并对进入景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包括按要求设置“请勿携带火种、火具进入森林景区”提示牌。
对于执法人员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各景区负责人都认真记录下来。“我们会尽快在景区大门入口处竖起固定的森林防火警示宣传牌。”泌阳白云山风景区负责人说。
“随着我市林区开发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来我市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旅游观光的人员与日剧增。游客在给我市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森林火灾隐患。”市林业局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局长王国强说。
“要在景区人员密集区和游客必经之地建立固定的警示宣传标志,或在石壁上刻上防火标语,让防火宣传与景区美景融为一体。”执法人员说,在森林防火区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最高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