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琳的父亲表情凝重地走进审判庭。
记者 宁田甜 张波 实习生 胡晓荣 文 记者 洪波 摄影
核心提示|4个多月前,23岁的大四女生张琳琳,揣着上万元学费返校途中失踪。大河报官博第一时间发布寻人消息,迅速引发全国关注。大家期待女孩平安归来,但是女孩失踪4天后,被确认遇害。警方锁定的犯罪嫌疑人,是她家多年的邻居黄某。当时,大河报连续报道此事。
昨日,此案一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针对公诉人陈述的犯罪事实,黄某当庭称,“我没有疑问,认罪服法”。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侮辱尸体罪”、“是否有自首情节”及“判处死刑是否有必要立即执行”三大焦点问题展开辩论。此案未当庭宣判。
他个头不高身材瘦小一头白发说起话来声音绵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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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大河报记者见到了黄某。受害方诉讼律师赵钰涛说,他初见黄某时,也觉得不可思议,“近60岁的人了,怎么也和杀人恶魔联系不起来”。
回顾那些天我们曾一起期待她的消息
张琳琳是郑州惠济区古荥镇张定邦村人,2014年9月,23岁的她正就读于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外语系,是大四的一名学生。
去年9月2日早上8点多,张琳琳揣着万余元学费返校途中失踪。9月3日,大河报率先经官方微博扩散,发出寻人消息。
9月5日,有消息称,女孩可能遇害后,大家仍相信,这或许是弄错了。但在其失踪4天后的9月6日,噩耗传来,她的尸体已被找到。
现场庭审之前,死者父亲泪流满面
虽已来到新年,家住郑州黄河边的张国平一家,却仍没走出去年的伤痛。
4个多月前,他有妻子和两个女儿,这个家,幸福完满。但就在那一天,2014年9月2日,23岁的女儿张琳琳,却和家人阴阳两隔。
2015年1月5日,是张琳琳被害案一审的前一天。张琳琳的亲属们说,比起前一阵子,琳琳母亲状态好了一些,但仍不愿出门,不愿与人交流。
庭审毕竟会再次还原事发经过,担心琳琳母亲承受不了,因此这次庭审,所有的亲属都瞒着她,说是庭审日期推迟了。
昨日上午9时,距开庭还有近两小时,张国平及十多名亲属已早早赶到,站在刑事审判庭旁焦急等候。张国平来回踱步,头时仰时低,嘴里发出重重的叹息。
回忆着女儿的点滴,他说,小学时,想让女儿读个好学校,送的是私立学校。初中,也是私立名牌学校(北大附中)。大学了,女儿学习刻苦、上进,成绩优异。去年 夏天,她还准备考研。上大学,学费一年1.4万,家里再苦再累都支持,为的就是让家里唯一的大学生女儿有个美好的未来……
“她妈,这几天又生病了。”说到这里,53岁的张国平低下了头,再抬头时,已泪流满面。
他说,嫌疑人黄某和他家原是一个村的,黄某父亲和他父亲很要好。此前,黄某曾帮过他家鱼塘的忙,他们为感谢还曾专门请黄某一大家子吃过饭,两家关系原本不错。
事发后,他曾连着3天打黄某家人电话,但对方一直不接。找他们家人,也四处找不到。
说到此,张国平紧咬嘴唇直视前方说,“他是不会悔改的,无论如何,无法接受,无法原谅”。
庭审前,黄某的亲属们起初并未靠近楼上审判庭,而是远远地在一楼等候。
案情 女孩曾呼喊“救命”,尸体曾被转移两次
昨日上午10时46分,张琳琳一案庭审正式开始。
公诉人称,2014年9月2日早上8点多,黄某驾驶一辆面包车本来准备去村委会办事。出门遇到张琳琳母亲,从她口中得知,张琳琳刚从鱼塘家出门。随后,黄某 在自家鱼塘旁的铁路桥附近遇到了张琳琳,当时看其独自一人,且周围没任何人,便起了歹念。当时便以送张琳琳一程为由,打开面包车副驾驶门,招呼其上车。车 子经过村委会时,他看办公室里没人,想着随后再回来办事也不晚,便拉着张琳琳直奔他平时几乎没人回去住的家。途中,他告诉张琳琳,他要去老鸦陈村办事。当行至空无一人的黄某家时,他称要回家拿东西,停了车。下车时,黄某顺便将车内一根电线装在裤兜里,为其不轨意图做准备。当时看张琳琳下车后站在面包车后, 黄某便招呼她进了院,之后又以让她进屋帮忙拿东西为由,将其关在一间卧室内,欲实施强奸。张琳琳当时强烈反抗,将其面部、颈部抓伤,并呼喊两声“救命”, 黄某担心张琳琳喊叫被人发现,便捂她嘴,掐她脖子,同时拿来床单等物品将她头部捂住,见她挣扎厉害,黄某将事先准备好的电线捆住她双手。后来女孩身体僵直,没了反应,直至死亡。担心尸体腐臭被人发现,黄某随之便将尸体转运至其鱼塘家中的洗澡间。此后又因不放心,将尸体肢解后抛尸于自家鱼塘旁的一口水井内。
当公诉人问黄某当时为何杀害女孩时,黄某只称,是因为当时发生了不愉快,至于咋个不愉快,他不愿多说。而针对公诉人问及的如何处理尸体的问题,黄某称,因家属在场旁听,不便也不想多说。
但针对公诉人陈述的犯罪事实,黄某当庭表示,“我没有疑问,认罪服法”。
庭审受害方律师建议应再追加“侮辱尸体罪”
公诉人称,当时,黄某还将张琳琳随身携带的1.4万元现金放入自家抽斗,应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赵钰涛,此次受郑州市妇联委派,成为受害方的诉讼律师。他在庭审中表示,此案除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外,还应考虑再追加一个“侮辱尸体罪”。他当庭陈述了 他认为有关此项罪名成立的几个理由,其中一点就是被告人杀人后有侮辱尸体的行为。但这一点,黄某当庭并不承认。
黄某的代理律师表 示,案发后,黄某主动如实供认了其犯罪事实,且在公安机关工作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黄某交代了抛尸地点等信息,使得公安机关很快补足了相关证据,另外,在他 与黄某多次会面期间,黄某也有悔过和自责表现,这说明其有自首情节;案发后,黄某曾把自家两个鱼塘价值约40万元的鱼交由受害方家人处理,这也是补偿,证 明其有悔过的主观意识,建议法庭考虑是否可以判死缓。
法庭辩论环节,围绕“是否构成侮辱尸体罪”、“是否构成自首情节”及“量刑”三大焦点问题展开。
公诉方及受害方律师均称,黄某供述犯罪事实是其应该做的,并不构成自首情节,此案因其性质恶劣,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死刑且立即执行。
有关民事的庭审环节,受害方提起了有关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抚慰费等民事赔偿问题。被告律师除特别强调墓穴费等于法无据外,其余多无异议。
持续近2小时的庭审,受害方亲属有的抹眼泪,有的低声抽泣,情绪悲伤。
此次庭审,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