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负团费”旅游乱象抬头?

编辑:gkoswdh 时间:7/31/2015 5:19:07 PM 浏览:1609

“零负团费”旅游乱象抬头? 

□万华翼   班永威

去年10月1日,《旅游法》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旅行社经营的“五不得”,集中体现在第35条,包括“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不得通过安排旅游者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不得指定具体的消费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旅游法》实施5个月以来,我市旅游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大部分旅行社已步入正轨。但是,近日,笔者暗访市区多家旅行社发现,同样是港澳游,有的旅行社报价300元,有的旅行社报价3500元,还有旅行社承诺28岁至55岁的游客可零元游玩。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游客面对现在市面上出现的各种团费,会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因此,有些不正规的旅行社就抓住这个机会迷惑消费者。

要杜绝“零负团费”现象的发生,除了旅行社规范操作外,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