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十一实施 导游再不能只当导购

编辑:fvydkby 时间:7/31/2015 5:23:56 PM 浏览:1415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2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记者刘春香)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当天,河南省旅游系统贯彻实施《旅游法》集中宣传活动在省人民会堂启动。

    我省及郑州市旅游执法人员和省旅游集团、省中青旅等20多家旅行社代表共600多人参加了现场的宣誓活动。活动现场,在各大旅行社设立的咨询台前围满了前来咨询的市民,不少人询问后发现,“十一”假期过后,欧洲游、新马泰游、台湾游,甚至不少国内游的报价普遍上涨30%左右。一家旅行社代表分析说,团费上涨和《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有较大关联。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不少旅行社由于害怕掌握不了“尺度”,担心收到“第一张”罚单,纷纷打出全玩团、无购物团的新经营模式,造成团费普遍上涨。

     省旅游集团总经理周建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旅游法》出台对行业的震撼是显而易见的。大品牌的旅行社不可能“因小失大”,触犯法律。小的旅行社则可能因为没有购物店作为利益链,会关门一批。一些有实力的旅行社正可以趁机做大做强,在增强旅游品质方面下功夫提升。因此,《旅游法》的出台从长远看,必定会对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