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网友“太阳花”在云南彩龙社区发帖称“玉龙雪山禁止游客自带羽绒服”,配图中的通知系“甲子村村委会”所发,并盖有公章。这份通知称8月10日后游客“只能在玉龙雪山景区指定地点租羽绒服”,违者“每件罚款100-200元”。这张配图及其内容随后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对此,玉龙雪山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称,这是上届村委会主任的个人行为。而玉龙县委宣传部也表明这是一份非法、无效通知,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据玉龙雪山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通知》出现恰在甲子村“两委”换届后,上届的村主任在交接工作的过程中接触到了公章并印发了100份《通知》,但“仅贴了几张”,两三天后便被雪山管委会叫停并收回所有的《通知》。
从这则《通知》可看出,发布对象不是“游客”而是“各位导游”。据了解,这则通知被贴在一个导游休息室中。玉龙雪山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北青记者,甲子村每年从景区旅游公司获得1560万反哺金,其中“租衣服”、“骑马”、“拍照”都是重要创收项目。同时,当地不少村民在景区旅游服务公司工作,村民“也是可以拿到分成的”,而一些导游在上山前将游客带去其他租衣店的行为,对景区旅游服务公司的生意造成了一定影响。
而此前,甲子村村民委员会副书记杨金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则《通知》是“贴在了导游拿回扣的地方”。杨金发表示,这份《通知》是根据村规民约制定的,村民担心公司效益不好,反哺金得不到保障,所以想贴个通知给导游看,维护公司利益。
北青记者从玉龙县委宣传部了解到,这份通知属于非法无效通知,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就《通知》的公章来源、发布时间等问题展开调查。文/实习记者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