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灵宝段越野车追尾大货车 后排两人遇难

编辑: 时间:7/30/2015 6:00:49 PM 浏览:1705

连霍高速灵宝段越野车追尾大货车 后排两人遇难

前排乘客系了安全带躲过一劫,后排一名妇女怀抱儿童双双遇难,遇难妇女当时未系安全带。

   □记者房琳 通讯员闾斌文 记者房琳 通讯员杨光武摄影

  阅读提示|元宵节当天,连霍高速上,越野车追尾大货车致2死5伤,包括一名1岁女童。事发时,大人怀抱女童坐后排中间位置,没有系安全带,双双不幸遇难。

  记者调查发现,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遭冷遇,《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未有相关规定。高速交警和人大代表纷纷呼吁,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应尽早入法。

  事故:施救时,被困妇女喃喃自语“我的孩儿、我的孩儿”

  3月5日,在连霍高速灵宝段,发生一起车辆严重追尾事故,2名女性不幸遇难,包括一名1岁的女童。

  到现场的消防员发现,一辆许昌牌照的越野轿车追尾前面一辆应急车道上的半挂货车。

  车内,两名妇女和一男子被困,其中一妇女边呻吟边喃喃自语“我的孩儿、我的孩儿”。

  据被追尾大货车司机介绍:“我的车刹车气管坏了,刚停在应急车道,还没有来得及放警示牌就被追尾了。”此外,该司机称,越野轿车内“应该有7个人,120已经拉走4人”。

  经过20多分钟的紧张救援,被困3人被救出送上救护车。

  3月6日,大河报记者从三门峡市高速交警支队获悉,该事故共造成5人受伤,2人死亡。其中死亡人员是一名妇女和其怀抱的1岁女童,当时妇女坐在后排普通座椅上,并未系安全带。2人关系未确定。

  经交警部门初步调查,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越野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采取措施不当。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调查:儿童安全座椅被忽视,市民嫌“太碍事”

  处理事故的三门峡市高速交警支队第二大队事故中队长李志杰告诉大河报记者,经初步调查,这起事故中死亡的2人中,大人没有系安全带,撞击头部身亡,小孩没有安全座椅,也遭遇不幸。而撞击更强烈的前排副驾驶位置,因为乘车人系了安全带,躲过一劫。

  媒体报道的资料显示,我国每年超过1.85万名0-14岁儿童死于交通事故,大多与儿童安全座椅有关。而国外权威机构的统计表明,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将汽车碰撞事故中孩子的死亡率降低71%。

  那么,如此重要的儿童安全座椅,在市民中是否受到重视了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名三门峡市民,得到绝大多数回复都是“未安装”。

  “太碍事了,它要专门占一个座,来回拆卸不方便。”市民姚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儿子今年1岁多,他的车内并未安装儿童座椅。“平时都是他妈抱着坐在后排,应该没多大事!”

  “基本上没人主动要求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三门峡市多家汽车4S店、车饰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建议:将儿童安全座椅的强制使用写入法规

  大河报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都会提到“宝宝坐车只要坐到后排,家长抱着就行”。

  “这样是不能保证安全的。”三门峡市高速交警支队综合科相关负责人张猛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测试,在突如其来的撞击中,父母是无法在瞬间做出反应的,“而且,父母产生的冲击力反而会施加在孩子身上,对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张猛告诉记者,对于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尚无相关规定。

  “建议早日将儿童安全座椅的强制使用写入法规。”三门峡市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薛晓鑫称。

  今年1月,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建议强制规范使用儿童座椅,列入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而今年两会之前,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话题再次引起不少网友关注。@汽车之家发起的呼吁“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全国立法”,更是得到众多网友的点赞和转发。

  链接

  深圳规定4岁以下儿童不使用安全座椅罚款300元

  目前,世界范围内有96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的法律法规。

  记者搜索权威媒体报道得知,从去年起,国内一些地方开始动手增加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相关立法。上海市从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儿童安全乘车法规。根据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驾驶座位,未满4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应该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这是国内首个儿童安全座椅地方立法。

  深圳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修改后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条例规定,4周岁以下儿童不使用安全座椅的将处三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