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协:去年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最多

编辑: 时间:7/31/2015 5:23:54 AM 浏览:1337

新《消法》实施一年来,最大亮点是加大了对侵权商家的处罚力度、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消费者维权意识大大提升。昨日,记者从河南省消协获悉,2014年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0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41.3万元。郑州晚报记者 李丽君

受理消费者投诉10025件

据全省各级消协组织统计汇总,2014年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025件,解决9663件,解决率96.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41.3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976件,加倍赔偿金额45.9万元。涉案金额2537.1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36.9万人次。

投诉居前十位的商品和服务

其中投诉居前十位的商品和服务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2187件,服装鞋帽类1040件,电信服务类900件,其他商品和服务862件,交通工具类836件,生活、社会服务类718件,食品类701件,日用商品类603件,房屋及建材类459件,互联网服务类407件。

■典型案例

案例一 补习班合同不履行,省消协现场维权

2014年3月15日,郑州市刘先生等40多位消费者到河南省消协投诉北京某教育公司(郑州分公司),不履行合同,长期不给老师发工资,老师罢工,导致学生无法上课。消费者要求退回学生学费,并要求赔偿其损失。学费多的几万元,少的几千元。消费者多次与该公司协商无果,求助消协帮助解决。经过省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最终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28万余元。

案例二 消协、工商联手,解决预付费式消费纠纷

2014年5月,巩义市消协接消费者张先生的投诉,称2013年8月份在巩义市某酒店办理了3000元的消费充值卡,但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酒店转让给某医院,消费者找到酒店负责人,要求退还自己还没使用的3000元充值卡,酒店负责人不予理会。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对酒店进行调查。经过深入调查了解,该酒店是个人独资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已于2014年2月份在工商机关办理了注销手续,并把店面转给某医院,营业时的确办理很多充值卡,但酒店称已在酒店门口贴出告示,告知消费者在有限的期限内办理退卡手续,逾期不再办理退费手续。消协人员指出酒店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霸王合同”行为,通过多次调解,酒店负责人把消费者的充值卡余额退还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