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临近 河南工商发布网购消费警示 要理性消费

编辑:张萌 时间:11/10/2015 9:15:48 AM 浏览:1564

         2015年“双十一”即将来临,已经有不少网商提前开始优惠活动,以各种促销方式吸引消费者购物。11月6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2015年“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尽兴购物的同时一定要注意网购风险,做到科学、理性消费。

  一、避免先涨价再打折。

  “双十一”期间,商家会纷纷推出促销活动,以打折等方式降低商品价格,但有些商家会抬高商品原价然后再打折,诱导消费者购买,有些商品打完折后甚至比活动前价格还要高。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提前记录价格进行对比,不要轻易被所谓的低折扣迷惑,防止上当受骗。
  二、提防商家低价陷阱。

  “双十一”期间,各大网商纷纷开始“秒杀”、“抢购”活动,促销能够让消费者得到实惠,但也有一些不良商家趁机抛售劣质产品、浑水摸鱼,消费者在选购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所购买的商品信息、商品质量、送货安装范围等内容,仔细查看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评价,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购买。
  三、谨慎交纳网购定金。

  “双十一”到来之前,不少商家会以交定金可在“双十一”当天享受低价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提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进行预订,并注明定金不可退回,很多消费者在交完定金后又后悔了,或发现同款商品在其它商家售价更低,要求退还定金时与商家产生纠纷。在此提醒消费者,交纳定金前一定要货比三家、三思而后行,切不可冲动消费。
  四、收到货物先验货再签收。

  消费者收到商品后一定要先验货,查验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物品是否损坏、数量是否齐全再进行签收。
  五、注意保留消费凭据。

  消费者在网购时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保留好消费订单信息或其它消费凭证,以及商品交易(订单)页面和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最好对促销页面进行截屏保存,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使用。

大河网讯(记者 范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