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ETC6月底全国联网 5月底不升级将无法使用

编辑: 时间:7/30/2015 4:03:50 PM 浏览:1886

本报讯(记者 董娉)今年6月底前,我省车主的ETC将全国联网,真正实现不停车通行全国,免去高速上停车取卡、缴费的烦恼。

3月17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我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简称“ETC”)将于2015年6月底前并入全国联网运行,2015年3月12日前发行的ETC车载设备必须升级后才能使用,部分版本电子标签和中原通卡还需进行更换。

据悉,已办理电子标签的用户,须驾驶车辆前往升级网点完成升级业务。升级手续办理分个人车辆和单位车辆,如果是个人用户,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用户须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委托书(可在客服网站上下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此外,升级手续的办理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办理的用户,将无法使用ETC车载设备通行省内外高速公路。

关于对河南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 车载设备进行免费升级的通告

 

 

河南ETC6月底全国联网 5月底不升级将无法使用

 

 

关于对河南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

车载设备进行免费升级的通告

河南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用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河南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工作的支持!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我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简称“ETC”)将于2015年6月底前并入全国联网运行。并入后,河南省发行的ETC车载设备可在全国联网省份高速公路ETC车道通行和电子缴费。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高速公路全国ETC联网相关技术要求,须对ETC车载设备(包括电子标签和中原通卡)进行升级,未升级的ETC车载设备将不能使用。为确保您能更加便利、快捷地通行全国高速公路,现将ETC车载设备升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升级内容

1、客车车型分类标准将由河南省地方标准调整为全国统一标准(详见附表1)。升级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暂按我省现行地方车型分类标准执行。

2、2015年3月12日前发行的ETC车载设备均须升级,部分版本电子标签和中原通卡须进行更换(需要更换的电子标签和中原通卡由现场工作人员确认)。

二、升级时间

2015年3月20日至5月31日。

三、升级手续

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升级网点(详见附表2)办理ETC车载设备升级业务:

1、个人用户须携带有关证件:①个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用户须携带有关资料:①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单位委托书(可在客服网站上下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④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2015年3月12日(含)后发行的设备不需要升级;

2、本次升级(包括更换电子标签和中原通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3、在华夏银行办理开户的ETC用户,只能到华夏银行的升级网点完成升级工作;

4、逾期不办理的用户,将无法使用ETC车载设备通行省内外高速公路;

5、已办理电子标签的用户,须驾驶车辆前往升级网点完成升级业务;

6、ETC车载设备升级有关事项可咨询以下热线、网站、微信。

河南ETC6月底全国联网 5月底不升级将无法使用

河南省ETC呼叫中心服务热线:0371-9618968

河南省ETC客服网站:www.9618968.com

河南省ETC客服微信号:zytetc9618968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祝您一路畅通、一路平安!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视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大河网-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