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80岁老人将6个子女告上法庭

编辑:李慧勤 时间:5/3/2016 9:11:44 AM 浏览:1568
遗产继承起争议 80岁老人将6个子女告上法庭

  身边的事儿

  俗话说,孩子是爹娘的心头肉,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然而,家住遂平县民主街80岁的李华老人(化名)却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六个亲生子女告上了法庭。

  原告李华与张青老人(化名)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共生育六个子女,分别是长子张甲一、次子张甲二、三子张甲三、四子张甲四、五子张甲五、长女张甲六。2013年8月11日,张青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县支行老城分理处存款7.5万元。2014年1月22日,张青又在遂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源信用社存款3.6万元。2014年5月22日,张青去世。后原告李华与六被告就张青生前存款11.1万元如何分割对簿公堂。

  结果

  近日,遂平县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张青生前于2013年8月11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县支行老城分理处存款7.5万元的50%,即3.75万元,以及2014年1月22日在遂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开源信用社存款3.6万元的50%,即1.8万元,共计5.55万元归原告李华所有;张青生前存款总额的另外一半,即5.55万元,原告李华和被告张甲一、张甲二、张甲三、张甲四、张甲五、张甲六每人可分得7928元。

  法理解析

  法官表示,继承从2014年5月22日张青死亡时开始,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张青的父母均去世,现原告作为张青的配偶、六被告作为张青的子女均系张青的遗产继承人,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