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编辑:广视在线 时间:6/23/2016 5:52:07 PM 浏览: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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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 威力 高丹)6月23号,我县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留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池秀芝、张宏民、李贺宇、张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宋丽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尹永彪、县人民法院院长刘金洲、县检察院检察长戴海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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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留平主持。

        会议应到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会22人,因事因病请假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尹永彪宣读了《关于提请胡林一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赵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的说明;县人民法院院长刘金洲宣读了《关于提请王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陈群英同志免去遂平县科技局局长职务,通过了赵宏同志免去遂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通过了张玉平同志免去遂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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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形式通过了胡林一同志被任命为遂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宏同志被任命为遂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刘戈同志被任命为遂平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王丽同志被任命为遂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付裕同志被任命为遂平县人民法院车站法庭副厅长,翟艳琦同志被任命为遂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李真同志被任命为遂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崔蜀豫同志被任命为遂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上官丽娜同志被任命为遂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李莉同志被任命为遂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留平为拟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被任命人员作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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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还通过了《遂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许可对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周国栋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任征卫、王成银辞去遂平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通过了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北环道路排水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有关问题请示》的说明,讨论通过了《遂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暂行办法(讨论稿)》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宏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县人民政府移交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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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池秀芝宣读了遂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5年度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人大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人大代表、人大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并为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奖。

        县农业局局长李纪良同志作了遂平县土地流转和小麦病虫害防治专项工作报告,县水利局局长郑建德同志作了全县防汛和水利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县林业局局长王洲同志作了森林城市创建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县畜牧局局长李彦召同志作了畜牧防疫和农村养殖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县农机局局长张宇广同志作了农机合作社建设和秸秆还田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五个部门所作的报告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表决器表决一致通过了五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