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发布占道经营违禁令:最高罚款千元

编辑:李慧勤 时间:8/3/2016 8:20:32 AM 浏览: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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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路边支上几张桌子、摆几把椅子、生起炉火就干起夜市了。以后,这种场景在开封将不复存在了。7月27日,《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审查修改稿)提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说“不”,违者将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占道经营

  条例中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等这类的公共场所来从事摆摊售卖等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没有经过政府部门规划、批准,一切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都是违法的。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能擅自在超出经营场地的门、窗、对外墙进行店外的经营或者展示商品。以上这两项一旦违反,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只有经过了市、县人民政府的批准,经营者才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市场、摊点群、早市晚市等经营场所。另外,经营者应当在划定的范围和规定的时间内从事经营活动,如果违反规定超出划定的范围和规定的时间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被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日用品以及水果蔬菜的临时摊点并没有消失,在规定的地点和时段有序经营,在经营的适当区域内,被要求保持场地整洁。

  乱丢垃圾最高罚款可达五万元

  大河网(www.dahe.cn)记者了解到,条例中明确规定,随地倒垃圾、高空抛撒或是堆放城市垃圾无论违反的是个人或者是单位都要进行罚款,其中,对违反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以下严重破坏城市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虽没有做出明文规定罚款,但在开封市内是严禁发生的的: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玻璃瓶、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等废弃物;未及时清除犬类等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排泄物;从建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外泼水、抛掷废弃物;乱倒污水、污油、粪便及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和环卫设施内焚烧枝叶、垃圾。

  封闭阳台、空调外机凸显市容要统一

  条例第十一条明文规定,封闭阳台、安装防盗门窗以及空调外机等设施应按照统一的规范去设置。主次干道靠近街道的建筑物无论是沿街立面设置的遮阳帐篷还是空调外机等设施的下沿高度也应当符合国家以及省、市的标准。主次干道靠近街道的建筑物的屋顶、靠近街道敞开式的走廊以及未封闭的阳台窗外都不能晾晒、吊挂和堆放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