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遂平名湖花园小区开发项目始于2011年年初,从征地到拆迁再到建设在历时4年半,一共建了一、二、三、六、十号楼即五栋商品房和两栋半的拆迁安置房,现交房的只有一号楼和二号楼,开发速度之慢,绿化之差,让人惊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拆迁安置人员须得到有效安置后才能开发建设,可开发商协同有关人员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先建商品房,后建安置房,导至后来商品房有二栋1号楼和2号楼在2014年下半年交付业主,可安置房迟迟不交工,让久居在外的外迁人员得不到最基本的生活和住房保障,严重的违返了国家的有关政策。2015年4月份正是合同到期之时,(到现在为止,开发商已经违约交房四次)(为了应对合同到期后给拆迁户高额的住房租金)开发商在没有任何验房交房手续(交房手续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有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和道路没有修的情况下茫然交付安置房,而且每家每户在拆迁时原有的设计图纸上选择的房屋,在交房时现面积平方数竟然出奇的都多出10个平方左右,严重超出了误差3%以内的国家法律规定,让拆迁户还在补出多出来的差价。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面积允许3%以内误差;超出3%部分由开发商承担,这是对法律法规的严重挑衅。
几十家拆迁户恳请政府出面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满足一下的诉求:一、交房的面积按拆迁合同上履行,超出的部分有开发商承担;二、把通往安置房区域内的道路修好,标准是水泥路面硬化!和公共设施的完善。三、开发商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即如果没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我们拒绝收房开发商必须履行2014年10月29号的补充协议。
以下是2015年4月20号,即交房当天,安置房周围道路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