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遏制全省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以下简称“双违”)现象持续蔓延势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此次治理范围主要是农村地区国道、省道和县道建筑控制区向外100米内的范围。
《通知》明确,治理“双违”工作具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实施:一是集中止乱阶段。要求在2014年年底前,开展治理“双违”专项行动,制止新的“双违”行为。对正在违法占地的,要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土地
原貌。对在建的违法建筑,要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或继续建设的,要依法依规强制拆除。二是全面清理阶段。未来三年,通过对“双违”的持续治理,实现用地和建设管理规范有序,沿路风貌明显改善的目标。逐渐完成完善管理制度、取缔违规经营、整治违法占地、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沿路风貌等主要任务。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公路两侧用地、建房的审批管理。对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双违”现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治理“双违”期间顶风抢占、抢建的,要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记者 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