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向前)4月22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郑州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先行先试的36个城市(地区)之一,截至目前,郑州市区域内(含省直)的个人养老金开立账户超207万人,总缴费10.25亿元。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属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中由国家制度安排的部分。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同年11月份,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天津、上海等36个城市(地区)先行启动实施。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36个试点城市(地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超过5000万人。
“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对我来说很有用,一方面让我开始养成储蓄的习惯,为养老做准备;另一方面还能抵扣个人所得税,减轻了缴税压力。”郑州市民张女士说。
个人养老金不但是个人养老生活的重要保障,而且还能带给缴纳者个税优惠。根据政策,个人在缴费环节,按照1.2万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它还具有不少理财功能,账户里的资金,缴费人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1月下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平稳,先行先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将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