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2日电 (刘佳)全国假日办昨日联合人民网旅游频道等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关于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公众意见》,已经近11万网友参与调查,网友各抒己见,纷纷发表看法,有的称“干脆不要调休,赶上哪天休哪天”,有的则呼吁“恢复五一长假、延长春节假期”。
【不要调休,赶上哪天休哪天】
网友“渴望光明的大猪”:反对调休:1、前后挪休硬拼个长假,延迟的工作日既劳累效 率又低,长假那7天除了旅游在家没事干,于是高速路堵了,景点挤爆。2、挤长假会严重跟国际脱轨,试问国际上有多少个国家挪工作日挤个长假,全民大休7日!涉外企业的员工长假里虽然不用坐班,但在家里工作没有停,这还不算是加班。
网友“可言”:1.不应通过调借双休日来形成七天长假或三天小长假,法定假日该休多 少天,就放多少天;工作周期拉太长,一点都不科学;2.落实带薪假期制度,让公民自 由弹性选择休假时间,更好的错峰出行;3.节假日高速路免费通行,加速了道路拥堵, 应该制定更合理的措施。
网友“赵德斌”:不要老是调正常的周末休息日为休假日,休息了是好,但上班后挪着上班搞的人晕。中国传统节日放假应该加强,弘扬传统。
网友“阿拉姆喊”:建议假日就是假日,七天假期就是7天假期,不要借调双休日。增加放假时间,中国人是最勤劳的,而中国人的休息确是最少的。
网友“牧歌6888”:靠东拼西凑的假日设置极不科学合理,打乱了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生物钟,不仅使假期质量大打折扣,还影响到人身健康!长假的设置应考虑到季节和人们的生活习惯,从旅游角度而言,真正的黄金季节是五月。因此,强烈建议在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基础上,保留十一长假,恢复五一长假,使两个假期在上、下半年得以均衡,也给人们多提供一次出行的计划和选择,不至于全年仅国庆一个长假挤成一疙瘩!其他如清明、中秋等小假,是哪一天就休哪一天,不要东拼西凑地借用周末假日。调来调去的,象小孩玩家家,毫无实际意义!
网友“武青山”:赶上那天休哪天,不要人为创造假期,累了国家,累了大家,影响企业生产,好处很少。
【恢复五一长假】
网友“钟黎”:取消端午假期,恢复五一七天长假,家人出游主要靠长假,五一是旅游的黄金期,目前只有十一黄金周,长假明显不足,春节长假由于传统原因,出行较少。
网友“卡特兰”: 建议恢复五一黄金周,保留十一黄金同。南方北方在这两个假期错峰 放假,缓解出行带来的交通等压力。取消其他小长假,春节提前三天放假,增加至十天 假期。不用调整双休日最好。
网友“邹冲”:恢复五一七天假制度,合理安排假日前后工作时间,避免出现连续工作6 日以上的安排,避免出现连续两个节假日相隔不长时,工作不足4日再次休假的安排。( 可研究考虑不同行业错开休假,将一些行业工作性质相近,工作繁忙时期与闲暇时期相 近的行业同时间段休假。)
网友“坐等过年”:说来说去,都是假期太少太集中的缘故,建议恢复五一长假,五一 、十一与春节调休成七天长假,其他一天的节日就别调休了;或者建议适当增加法定带 薪年休假,这样大家可以弹性休假,不必扎堆。考虑到大部分人都离家很远,完全取消 调休,全是一天或三天的短假,谁还能经常回家看看?法律规定子女要经常回家探望父 母,却不给子女多一些假期,岂不是又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吗?
网友“雪”:都是1天3天的小假期 让大家怎么出远门?!原来的五一十一都是7天就很好啊 就不会形成现在这种国庆旅游挤死人的情况。其他小假放3天,可以休息也可以就近耍,多好! 只要合理安排放假和上班时间,连续上班根本不会累!
网友“薛巍”:建议恢复五一长假,分流十一长假的旅游人数
网友“北京”:建议恢复“五一”长假,减少“十一”的压力;传统假日最好还是调休好,方便离家较远的人。
【错峰放假,避免一窝蜂】
网友“馨月”:1.建议延长春节假期;2.反对调休,在现有放假安排的基础上仍然让民众在周六日休息;3.针对不同地区实施区别式放假,将政府机关的假期与普通民众区分开.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以免造成全国休一个假期,旅游景点拥堵不堪的现象发生。
网友“凯耀”:我认为可以分层次和对象进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大企业(合 资)可进行轮流节前或节中放假,比如,春节7天,可增置节前7天,人员放假由单位安 排,春节前后一个月时间实行高速费半假收费制度。避免节日无法办公,相关部门无节 可休的状况。要引起高度重视和注意。其它几个节日可参照,避免一窝蜂、一哄而上( 抢)的局面。
网友“敬正超”:国庆和五一长假,应实行假期一月有效期,即公民在这一月里,可任选几天做假期安排,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应在时间上具有灵活性,以方便公民出行安排!缓解景点和高速路的免费拥挤!
网友“跃妈”:借鉴错峰上下班的制度,各省或各地区错峰放假。比如国庆节北京市放1-4号,上海市可以5-8号,河北省可以9-12号,河南省可以13-16号等等。不必为了凑够7天而前后借周末,太忙太累,而且一出门就是人山人海,不但不能尽情地游玩,还增加了很多安全隐患。
网友“翟继松”:建议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每个月有一次集中6天的长假,相当于每工作4周休一次长假,全年有12个“小长假”。这样人们全年有12次选择外出的机会,自然会实现错峰出行,景区景点的压力也下来了。同时,会增加出行的机会,提高幸福指数,拉动消费。
【带薪休假盼落实】
网友“一名公务员”:希望采取弹性休假制度,自主选择休假方案,并有法规保障休假。
网友“年年月月”:要立法保护全体公民享受法定节假日的权利!在热热闹讨论如何休假的同时,还有多少打工者连基本的11天法定节假都没有!政府职能部门要建立专门网络平台,统计、举报、曝光那些黑心企业,下限时改正命令,并加以严惩。建议全民每周休1天,灵活增加带薪月假或带薪年假。
网友“朱连冠”:一方面应采取弹性带薪休假制度,另一方面比如实行一周做四休三而节假日少休一到两天的休假方法,如果每周都有三天小长假,那在无形中会淡化对节日的期盼,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扎堆旅游的现状,也避免因在短时期内连续工作或连续休假造成无法及时适应和调整的尴尬局面。
网友“邹彤”:1全民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国家有相关部门监管。如有不执行的单位严厉 处罚。2每台自用车全年享受多少公里的高速通行免费,这样能大大缓解现在的到处都是 人的状态。
网友“李堂”:增加假期,反对调双休日作假期.尽早有效落实执行带薪休假制度。
网友“安然无恙”:落实探亲假、延长带薪年假,美资企业员工入司就有15天年假,没见别人影响公司效益。我们国家的年假太少,探亲假基本休不了,能把年假延长、落实探亲假还差不多。
【延长春节假期】
网友“郑龙”:春节真的应该放长一点,让在外打工的人回家也可以多待几天,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买得起飞机票的。像广州回黑龙江往返做火车至少要4天的时间。还有几天在家。其实带薪休假,打工的有几个可以享受了?只要公务员和国企和事业单位才有,建议带薪休假不要了,在传统的节日多放几天给大家。
网友“苹果绿”:中国人最注重的是春节,建议春节假期延长,最好一直放到正月十五,呵呵,中国太大,回家坐车都要2天,来回4天时间耽误了;其他的假期赶上哪天放哪天,不要调休,建议恢复五一长假,元旦、端午、中秋都是浮云。
网友“Shaoshuai2003”:中国太大,地理环境、气候温差,南北差别、民族风情!等等,建议上半年下半年,也就是五一十一保留七天长假!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节日,建议假期更长一点!建议从初一到十五半个月!或者休十天!因为目前的七天节日太少,交通压力太大!在家过年时间太短,起码有二至四天在路途中过节了!起不到休年假和回家过年走亲访友的效果!至于其他节日没有必要休假!我们国家节日太多了,比如教师节也该取消休假了,节日可以过,但没有必要非得放假!
网友“喵喵苗苗”:应该适当延长春节的假期时间,对于中秋、清明、端午、中秋等一 天的假日,按实际情况休假,不要随意挪用周末,切实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错开出行高 峰期。
网友“云韵”:春节增2天为5天,国庆减1天为2天,取消端午节1天.所有节假日均不作调休(春节少于7天应微调).学习国外休假好的理念(随机性原则):即节假日为周六周日的放弃,为周三的休1天,为周一周五的合并休3天,为周二周四的合并多休1天共4天.如国庆合并满5天及以上的似长假论处.
网友“血浪”:春节假期过短,影响了与亲人的团聚 大家都到过年那天才回家,是导致交通拥堵的根源,建议放十天!法定假为6天,调休两个周末!
网友“yiyi” :按照传统,过了腊月二十三,就进入了小年,小年里的每一天都有着特别的讲究,这一习俗在我国流传千百年,早已是根植在人们心中。现在的春节假期,三天假,加上双休日才七天,我都怀疑春节还是中国人的节日吗?要有多忘本才能制定这样的春节假期!连过个年都还被困属于忙碌的车流、人群还有工作环境中。强烈建议春节从腊月二十三放起,然后过完初五迎完财神再离家,也就是说 初六返程,初七上班。
网友“一笑”:春节是中华民族第一传统佳节,应该增加到10天,很多家庭为了生计就靠这几天简单团聚一下,留守老人特别需要儿孙的亲情温暖。我们的民族也需要亲情滋养,春节多放几天,可以获取更多的正能量、正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益无害。
【节假日加班无三倍工资】
网友“坐看日出云归”:对于法定的节假日,虽然规定了具体的时间,可是相对于很多 的企业而已,形同空文,执行很不到位。即使是加班也没有像法定的三倍工资补偿。而 我们的政府监督机构,则是不举报不查处,或者让某些企业有准备的检查。面对社会很 多的就业人员而言,法定的假日也是他们平常的工作时间。
网友“vv”:目前感觉节假日太少,可适度增加,应保留一年二次的7天长假,但最好不要挪用双休,平时工作一般很忙,压力也大,也会经常加班,一调休,周六上班,一般周日就加班,根本一天都休息不了,都是连续上班,这样很累。像什么带薪休假,根本就不可能。
网友“华为”:应该恢复五一节三天法定假日。国家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确实监督用工单位,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员工加班工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