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农科院小麦研究所所长、小麦国家实验室主任许为钢 新华社记者 李博 摄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辉县市裴寨社区党支部书记裴春亮 新华社记者 李博 摄
新华网河南频道北京专电(记者李鹏)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面对“新常态”,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河南“三农”问题成为人大代表热议的话题。代表们认为,农业生产新形势呼唤农业生产“新常态”,农民奔小康还亟需啃掉贫困“硬骨头”,而农村治理提升、农民致富更需抓住“村干部”这个“带头人”。
农业生产呼唤“新常态”
2014年河南在克服严重干旱等不利因素下,粮食总产达到1154.46亿斤,增产11.72亿斤,粮食总产实现“十一”连增。然而,作为全国粮食生产的核心区,河南农业生产与全国相似,面临化肥、农药、土壤等过度使用和消耗等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农科院小麦研究所所长、小麦国家实验室主任许为钢说,耕地“红线”不能破、补贴“黄线”已见顶、资源环境约束更趋紧,农业生产的新形势呼唤农业发展到“新常态”。
许为钢认为,全国农业发展都亟需“换挡调速”,河南更应该走在前列。许为钢介绍,目前,我国化肥使用量达到6000多万吨,约占全球化肥使用量的33%,每公顷使用量约为440公斤,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一些粮食主产区的化肥使用量更是达到600公斤每公顷,且目前仍在以3%的速度递增。而在农药方面,目前,我国农药使用量达到180万吨,每公顷使用量达到143.4公斤。
而目前,化肥和农药的利用率仅有30%左右,过低的利用率导致农业面临污染严重问题,威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许为钢说,“我们不能不断过度消耗祖辈们留下的大地,为子孙留下一个破坏不堪的农田。”
许为钢建议,一是将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减排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和十三五规划,将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主要投入品的科技创新列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二是运用法律手段,让农业环境保护在法规政策上“硬起来”,尽快填补《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空白,以法律确定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标准;三是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引导鼓励农业生产的升级换代。
全面建成小康亟需啃下贫困“硬骨头”
2014年,120万河南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尽管河南贫困人口正以每年百万人的速度脱贫,但截至目前,全省仍有9000多个贫困村、70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和黄河滩区等“三山一滩”地区就集中了河南七成左右的贫困人口。
“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全面小康。”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辉县市裴寨社区党支部书记裴春亮说,全面建成小康是所有农民的期盼。裴春亮所在的裴寨社区原来是裴寨村,位于太行山区。依靠城镇化,如今的裴寨社区整合了周边97个自然村、23个行政村,社区人口从500多人增加到了1万多人。农民不仅住上了小楼,实现了就近就业,还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到了社区的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
“以前村里的汉子娶不上媳妇,现在都抢着嫁给村里的汉子。”裴春亮说,“国家的扶贫力度越来越大,资金和政策都投到了农村,但关键要抓住牛鼻子,对于山区农村而言,就地城镇化是帮助农民脱贫最有效的途径。”
全面建成小康,就必须啃下贫困这块“硬骨头”,裴春亮建议,扶贫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精准扶贫,从政策设计上,鼓励各地探索符合自身情况的脱贫之路。
“农村治理要选好管好农村带头人”
“中央提出‘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是总目标,要实现这个总目标,农村带头人很重要。”2008年,全国人代表范海涛高票当选辉县市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双强”干部,上任伊始,他自筹资金数百万元,为村里打井、修路;2010年,范海涛甚至自掏腰包为全村300多户村民建起社区新居,被群众称为“最美村官”。
2008年,全村一半人口没有摆脱贫困;2014年,全村人均收入达到2.5万元。南李庄村6年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群众要给范海涛立碑,范海涛拒绝了,群众就每年把感谢党和政府的话制成春联,贴在门上。
“从感谢干部到感谢党和政府”让范海涛感触颇深。范海涛说,基层干部既是党风、政风的窗口,也引导着社风、民风和家风,对于夯实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根基责任重大。范海涛认为,农村治理的关键是选好管好农村带头人,加大对农村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觉悟,让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然而,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也呈增多的趋势,村官“小贪巨腐”备受社会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济源市市长王宇燕说,除了正面培养引导之外,国家还应加大对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治理环境,当前最关键的是从司法上解决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受理难和查处难。
按照《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不仅负责管理本村公共事务,而且要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这就导致农村干部因为从事职务性质的不同而产生‘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两种身份”,王宇燕说,根据法律规定的基本管辖原则,主体身份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应当由检察机关侦查,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公安机关侦查,“但涉及农村干部犯罪时,村干部的身份属性却很难分清”。
王宇燕说,以农村财务为例,农村账务的国有资金和集体资金本来就没有分户管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导致公检法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性质认识不一,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相互推诿,结果是农村干部犯罪的案件无人受理,“受理难”不仅影响案件的及时查办,更损害司法权威,极易引发群众不满。
王宇燕建议,国家应尽快对相关法律做出修改或出台具体的法律解释,破解农村干部犯罪“受理难”。王宇燕说,考虑到公安机关受理涉农职务犯罪具有普遍性,检察机关只是个例,可以考虑对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举报受理工作统一由公安机关负责,而在初查或侦查过程中遇到涉及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时,应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受理。
“或者应由立法部门尽快出台法律解释,将农村干部犯罪一律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或一律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从法律上彻底解决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管辖不清、不明的问题,”王宇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