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邱学忠) 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长期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5个月。
2007年9月5日,李某驾驶三轮车与刘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刘某受伤。遂平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判决李某赔偿刘某各项费用3.4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执行判决,经遂平县人民法院两次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
遂平县人民法院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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